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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6 14:4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2-16       报名截止:2022-12-31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有关精神要求,为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受昔阳县教育局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50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
(2)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昔阳县户籍或生源地,昔阳籍人员配偶、子女。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先上岗、后考证”的要求,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限制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昔阳县现代一条街6号(原种子公司宿舍对面)
联系电话:0354-4271888
(3)报名时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在昔阳县幼儿园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以学年计算,不满一学年的不予累计)和相应的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园长或中心校校长签字);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昔阳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3.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8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20%,专业知识占80%,内容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
(2)面试(时间:2022年12月22日,地点:另行通知)
①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②面试以讲课形式进行,讲课学段为中班,讲课内容为语言,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积分:有昔阳县幼儿园工作经历的教师,每满一学年记0.3分,不满一学年不累计不计分。
(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个人积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入选人员。
4.按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而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拟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劳动合同。
6.递补
录用上岗后,如有空缺岗位,一年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由昔阳县众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逐月发放,资金由财政专项拨付。
2.绩效工资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考核并逐月发放,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内由昔阳县众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给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集体缴纳部分由财政专项拨付,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防疫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